强借法律之名,难掩嫁祸之实-欧洲杯买球app
作者: 霍政欣
美国新冠肺炎疫情呈失控性发展态势,已成为世界上确诊病例和死亡人数最多的国家。疫情对美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秩序形成重大冲击。与此同时,美国陆续出现了在其国内法院起诉中国,要求中国对疫情给美国造成的损失承担法律责任并提出巨额索赔的诉讼,而且,此类诉讼有官方化的背景。4月21日,密苏里州总检察长在联邦地区密苏里州东区法院起诉中国;5月12日,密西西比州总检察长在联邦地区密西西比州南区法院起诉中国。对于这些诉讼,美国共和党执政当局多次表态支持,还有美国国会议员公开声称,中国必须为疫情给美国造成的损失负责,可以采取的方法包括迫使中国免除美国的国债等。
在疫情肆虐和民众生命安全受到重大威胁的紧要关头,美国政府不将抗疫放在首要位置,反而集中火力向中国发难,这令人错愕。那么,这些在美国提起的以中国为被告的索赔诉讼有法律与事实上的依据吗?美国政府通过法律途径责难中国的真实动机是什么?
首先,可以确定地说,因新冠肺炎疫情损失在美国国内法院起诉中国并提出巨额索赔,此类诉讼在性质上属于“滥诉”,不仅没有国际法上的依据,甚至不符合美国国内法的规定。
由“平等者之间无管辖权”的古老法谚发展形成的国家主权豁免是国际法上的一项基本原则,被各国普遍接受。据此,中国免受美国法院的司法管辖,这是作为主权国家享有的国际法权利。因此,在美国法院起诉中国挑战了各国公认的国家主权豁免原则,扰乱了正常的国际秩序。
其次,即便依据美国国内法,美国法院对于此类诉讼亦无管辖权。依据美国《外国主权豁免法》,中国或中国政府属于该法规定的享有豁免的主体。由于存在这一法律障碍,据美国学者分析,密苏里州将中国共产党列为被告,提出外国政党不属于该法规定的享有豁免的主体,试图以此绕过法律障碍。但是,该主张既不符合法理,更陷入自相矛盾的困局。中国宪法载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所以,中国共产党当然是《外国主权豁免法》语境下享有豁免权的主体。把中国共产党与中国或者中国政府区别开来,明显是对中国国家和政治制度的故意曲解,也背离这部美国国内法的立法宗旨。更为重要的是,密苏里州在诉状中一方面刻意将中国共产党与中国区别开来,另一方面又坚称所谓的中国责任应由中国共产党承担,这就陷入了自我矛盾的境地,明显违反美国法律的“禁反言”原则。
此外,依据美国《外国主权豁免法》,只有在满足豁免例外的情况下,外国才不享有豁免权,而在这些诉讼中,原告所援引的“商业行为例外”“非商业侵权例外”以及“恐怖主义例外”无一能得到满足。中国政府防控疫情的行为属于政府行为,而非商业行为,不符合该法规定的“商业行为例外”。依据“完整侵权”规则,只有当侵权行为和损害结果同时发生在美国境内时,美国法院才能对外国行使管辖权,而原告在这些诉讼中所指控的中国政府的行为均发生在中国境内,“非商业侵权例外”自无适用之可能。至于原告以新冠病毒为中国政府制造的生物武器为由,要求美国法院适用“恐怖主义例外”行使管辖权,这不仅在科学上是荒谬的,亦不符合该法关于“恐怖主义例外”的所有要件,令人啼笑皆非。
需要强调的是,这些索赔诉讼不仅没有法律依据,更背离了基本事实,嫁祸和甩锅的政治意图昭然若揭。新冠肺炎疫情在美国失控性蔓延,与中国政府的防疫行为没有因果关系;相反,事实表明,中国政府的努力有效延缓了病毒的国际传播。1月23日,中国政府果断做出关闭离汉通道的决定,并在全国范围内采取了一系列空前全面、严格、彻底的防疫措施。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指出,中国举国动员应对严峻挑战,以巨大的牺牲为全人类作出了贡献。
正是因为采取了及时、严格的防疫措施,即便在中国,除武汉市和湖北省一些城市外,新冠肺炎疫情也没有在其他地区大面积暴发,中国甚至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基本控制疫情的大国。同时,由于采取了恰当的防疫措施,韩国、越南等与中国近在咫尺的亚洲国家也有效遏制了疫情。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作为第一个以防止疫情输入为由与中国断航的国家,万里之外的美国在3月中旬后疫情忽然呈暴发状态,这一局面的形成,除了怨美国政府自己,岂有让他国背锅的道理?
不仅如此,在人类法律史和文明史上,还从未制定过因传染病的国际流行而要求某国承担赔偿责任的国际条约,也从未发生过因此类事件而进行国际追偿的案例。道理不言自明:病毒不分国界、不知种族,可能在任何国家出现。换言之,疫情的暴发具有相当大的随机性和偶然性。不管疫情首先在哪国暴发,其均无法律责任。譬如,人类历史上出现了多次全球性瘟疫,其中数次首先在美国暴发,但没有任何国家要求美国赔偿。事实上,疫情的暴发国往往是病毒的最大受害者,也是防止病毒蔓延的最大贡献者。可见,传染病的特点使各国已形成了共同利益和共同立场,即不应为传染性疾病的流行寻求国际赔偿。所以,要求中国为新冠肺炎疫情的国际蔓延承担赔偿责任,这违背科学常识,超越了各国共同坚守的道德和法律底线。
正是意识到这些诉讼因缺乏基本的法律和事实依据而无法体面收场,美国某些国会议员竟动了修法的念头。他们提出议案,请求国会修改《外国主权豁免法》,专门针对新冠肺炎疫情索赔诉讼剥夺中国的主权豁免,从而为美国法院判令中国承担赔偿责任扫清法律上的障碍。尽管这在某种程度上增加了此类诉讼前景的不确定性,但临时修法的举动不仅背离美国宪法的三权分立原则及其标榜的法治传统,令美式民主蒙羞,更凸显这些诉讼的滥诉本质。
由此可见,在美国法院起诉,要求中国为新冠肺炎疫情承担赔偿责任既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事实基础,是借疫情污名化中国和转嫁本国政府责任的政治讹诈。面对疫情,美国政府早期没有重视,贻误防疫抗疫的时机,让美国民众深受其害;现在,为避免选票流失,把新冠肺炎疫情失控的责任甩锅和嫁祸给中国,居然成了美国政府的首选策略。甩锅重于抗疫,选举获胜重于挽救生命,美国政府的政策选择让世人惊讶,亦大大折损美国的国家形象和国际声誉。
(作者:霍政欣,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